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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科研院基金科 新日期:2017-01-12 点击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科学基金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资助强度:中方申请强度(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超出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与指南规定不一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详细信息见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588.htm

    二、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如遇学校放假,请注意校办盖章时间。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