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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精神健康与痴呆症实施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科研院基金科 新日期:2017-01-12 点击量:

一、项目背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达成协议,鼓励和支持双方科学家开展针对精神健康与痴呆症相关的实施性研究(Implementation Research)。本合作项目旨在通过对科学问题开展从基础科学到公共健康和政策的多维度、跨学科研究,发挥国际合作潜力与价值,通过国际合作提升精神健康与痴呆症相关的实施性研究(Implementation Research)水平,以及干预与管理机制,促进学术交流和知识共享。

二、项目征集说明

1、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H2610】:针对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的精神疾病的发病进行研究,包括但不仅限于痴呆症和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和酒精、药物滥用导致的精神健康疾病。

2、资助规模:共计资助不超过7项。

3、资助强度:NSFC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项。CIHR对获批准项目资助经费107.5万加元/项。

 三、项目详细要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616.htm

    四、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如遇学校放假,请注意校办盖章时间。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