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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8-02-14 点击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洲城市化联合研究计划(JPI UE)双边合作协议,以及双方共同组织的专家研讨会所确定的优先合作研究领域,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欧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中欧科学家在相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参与本次合作的欧洲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法国、拉脱维亚、荷兰、挪威、波兰、瑞典和英国,各国资助机构信息详见附件1。

一、 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领域为“经济转型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可持续城市发展”(sustainable urbanizati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 climate change),包括3个研究方向:

1) Climate change and new urban econom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1) ;

2) Transformation of energy systems to strengthen urban circular econom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2);

3) Urba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s innovation(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302).

为支持上述3个方向的研究,同时还鼓励对数据管理的研究:

4) Urban data management(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1402).

各研究方向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中方申请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未按要求选择制定申请代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76.htm

4、学校申请提交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1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1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1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然后才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