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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喀斯特科学研究中心项目”2018年度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18-04-04 点击量:

     一、为大力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贵州喀斯特科学研究的基础条件,促进我国喀斯特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签署协议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喀斯特科学研究中心项目”(以下简称NSFC-贵州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以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喀斯特研究特色学科,提升我国喀斯特科学研究的总体水平与能力。

NSFC-贵州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NSFC-贵州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立足贵州,以在贵州省的依托单位作为申请单位,分批择优支持。鼓励贵州省外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贵州省境内的依托单位联合申请。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二、主要研究内容:1、喀斯特地区特色矿产资源的成矿理论及综合利用;2、喀斯特生物多样性与生物资源利用;3、喀斯特环境与健康及特色民族医药。详细信息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spacer.gif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3487.htm 

    三、学校相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老师申报。

    2、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2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2天。科研院要求提前目的是为了有时间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3、提交后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核实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申请人基本信息并进行形式审查。

    4、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和申请书一起交到基金科。

    5、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并打印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公函,最后点击提交审核过的电子版申请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