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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来源:基金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03-26 点击量: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荷兰研究理事会(NWO)的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荷兰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1年度资助领域为“Towards mor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local energy systems”,具体领域说明详见附件1“资助领域说明”部分。

(二)申请代码。

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E08或G0411。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四)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0047.htm

三、学校申报该类项目的注意事项

1、基金委非集中项目受理期间发布的申请项目指南,请申请人一定要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要求。科研院要求项目申请人在基金委项目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进入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周末请在周末前三天。基金委截止日期为5月12日16时,科研院要求提前三天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项目的形式审查,避免申请项目被初筛。

2、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请立即通知本单位科研秘书对该电子版进行形式审查,科研秘书也应提前通知科研院。

3、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2天,科研秘书在申报承诺书上签字后提交给项目主管并且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请一定通知到主管部门以免错过提交时间)。

4、科研院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审核,统一制作依托单位科研承诺函,在规定的时候内提交至基金委。

四、咨询方式

中方联系人:徐进

电话:+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荷方联系人:Berry Bonenkamp, Maaike Spiekerman

电话:+31 (0)70 349 44 16, +31 (0)70 349 40 94

Email: nsfc-nwo@nwo.nl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