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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0-07-08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82号)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原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u/cms/static/202007/06164029x7yv.pdf)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二、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8日8:00至8月31日16: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010-68572160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0-017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 “四川大学基本情况表”、“重点研发项目推荐单位名单”、“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0)”、 “联合申报协议”等多个附件(本通知附件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请申报人于8月31日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0)”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请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

四、 科研院项目主管及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咨询电话:85406815刘娟

国际合作项目:

张滟85468389 13880408704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