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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小分子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管理科 新日期:2021-09-04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小分子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59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903/4531.html),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附件申报指南。

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无年龄等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

无需推荐单位推荐。

项目下不设课题。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5个。

经费支持强度:每个项目800万,采取后补助方式资助。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4日8:00至9月13日16:00。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010-88225047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应聚焦小分子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的应急需求,突出结果导向,明确研究目标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攻关。

2.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3.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项目各个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请申报人(项目/子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1-025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申报附件(本通知附件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3、请申报人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科研院项目主管,需要科研院项目主管在科技部系统中注册授权后,方能进行项目申报。

4、请申报人于9月7日(星期二)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生成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打印,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所在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

五、科研院各专项项目主管:

小分子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

张滟 85408389 13880408704 jhkscu@163.com

科研院

2021年9月4日